周口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相关待遇规定
日期:2024-08-03 08:37:34  发布人:  浏览量:

周口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相关待遇规定

1.在职职工在附属医院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;支付限额:一个参保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 元。

2.退休职工附属医院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;支付限额:一个参保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。

3.居民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方面: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,参保人员使用类药品,需按规定个人负担40%,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,需按规定负担个人负担45%。

温馨提示(当年未使用完的门诊统筹不累计下一年,清为零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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